8旬老婦失智走失,大安警調閱監視器速尋回

112年12月10日13時30分許,本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接獲一位洪老翁(27年次)報案,說他太太(王姓、27年次)有失智的情況,在古亭捷運站內走失了,該所警員吳宜樺、劉振家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,聽完老翁敘述後,員警立即調閱捷運站周邊監視器畫面,確認老婦的身影與動線後,員警沿線找尋老婦可能落腳的地點,不到半小時就在羅斯福路二段上的店家內找到迷途的老婦,協助婦人平安返家。

 

焦急萬分的老翁與兒子接獲警方的通知後,立即趕到現場將老婦帶回,老翁向員警表示,今日上午帶著老伴至市區購物,欲搭捷運返回住家時,中途到捷運站內上廁所,未料上完廁所後,老伴卻不見身影,焦急萬分的他在捷運站周邊尋找多時,卻遍尋不著,便立刻撥打電話報警求助,所幸有員警及時的幫忙,不到半小時就尋獲老婦,讓一家團圓,家屬不斷地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。     

 

大安分局藉此呼籲,家裡如有失智或容易迷路之老人者,除應特別注意其行蹤外,亦可向社會局申請愛心手鍊,萬一走失時,讓處理員警能更順利、迅速找到家屬,返家團圓。

  • 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員劉振家、吳宜樺

農曆過年連假怎麼休 北市勞動局提醒這樣做!

  農曆過年即將到來,臺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預祝勞資朋友新春恭喜、來年大吉!高局長提到,年關期間許多勞資朋友十分關心農曆過年連假該怎麼休?如勞工於春節工作,工資又該怎麼給付的問題?

  高局長表示,今(113)年2月9日至2月12日為農曆除夕至初三,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,雇主應使勞工休假,工資照付。該日若遇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日,雇主應再補1天休假給勞工作為國定假日,建議事先與勞工約定休假期日,並以書面註記補假日期為宜,避免爭議,而補假當日或調整休假日則為勞工之國定假日。

  勞動局進一步闡釋,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、週六為休息日、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,今年想讓勞工跟政府行事曆一致,可形成連放7天假(或以上),需先按照下列步驟:

步驟一:經企業工會同意比照113年度「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」出勤,無工會者,需經勞資會議同意。而僱用勞工人數3人以下之事業單位,仍需經徵得個別勞工同意。

步驟二:勞資雙方同意循「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」,將113年2月8日工作日與2月17日休息日調整互換;2月10日(農曆初一)遇休息日、2月11日(農曆初二)遇例假,分別依序於2月13日、2月14日補假休息。此就能使勞工連續休假7日;如有請特別休假需求的勞工則可自行排定休假,延長連續休假日數。

步驟三:雇主將變更後休假日期註記假別公告周知,並使勞工簽署相關休假書表,確明相關假期,避免爭議。

  而調整後的2月17日已成為正常工作日,老闆正常給薪即可,至於調整後的2月8日已成休息日,老闆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,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。2月10、11日為初一、初二之補假,使勞工出勤,工資應依國定假日出勤規定,8小時內加發1日工資。

  勞動局另強調,由於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升,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(如:PT人員、工讀生)每小時工資最少為183元,如於國定假日排班出勤,老闆應給付部分工時人員時薪不得低於366元。

  高寶華局長最後提醒,今年春節休假方式及使勞工出勤工資給付方式較為複雜,建議勞資雙方應妥善溝通,使勞工清楚知悉並有所依循,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。如老闆未排定勞工國定假日或未依法加給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者,經查證屬實,將面臨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責。勞資朋友若是遇到相關勞動權益問題,可利用「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」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,方便又快速。

北市推出路邊停車費「重複繳費停車費折抵」服務

11321日起,民眾於臺北市重複繳納本市路邊停車費,於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(下稱停管處)停車查詢一站式網站(網址:https://parkingfee.pma.gov.taipei/)註冊會員,即可解鎖路邊停車費「重複繳費停車費折抵」全新服務!

以往民眾習慣到超商繳納路邊停車費,在超商將代收資料傳輸至停管處的期間,如果民眾又透過其他管道繳費,就會產生重複繳費情形。為了提供便民服務,民眾可至停車查詢一站式網站查詢重複繳費紀錄,停管處除了會透過既有方式主動通知或退還停車費外,自21日起民眾完成停車查詢一站式網站會員註冊,即可使用「重複繳費停車費折抵」服務,選取「繳費期限內尚未完成繳費」及「重複繳費未辦理退費」停車單,配對折抵金額且填寫申請資料後,即可線上即時折抵停車費。

停管處鼓勵民眾以智慧支付、金融機構及電信業者自動代扣繳納停車費,推動迄今使用率已達64.61%,同時減少逾期繳納停車費或重複繳費情形。如果不慎發生重複繳費,系統將自動檢核、主動退費至繳費管道,提升申請退費便利性,相關代收管道可以至停車查詢一站式網站(網址:https://parkingfee.pma.gov.taipei/)查詢。

  • 重複繳費停車費折抵服務說明.pdf

春節連續假期(2月8日至2月14日)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收費情形

春節連續假期(28日至214日),為維持本市觀光景點及商圈周邊停車秩序,除夕當日(29日)全市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,另原週日收費之路邊停車格,如西門商圈、光華商圈、美麗華商圈、木柵動物園、士林觀光景點之周邊道路等,配合各商圈營運時間仍維持每日收費(詳附表:113年春節連續假期路邊及路外停車場一覽表),其餘收費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,民眾可由現場收費牌面檢視該路段是否屬週日收費路段。另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轄管之立體、地下、高架橋下及路外平面停車場(含委託經營平面停車場)亦照常收費。

停管處特別提醒,貨車裝卸貨格位及限時格位仍依牌面上管制時段管制,不因不收費而改變,請民眾務必詳讀牌面管制時段,以免違規停車受罰,另籲請市民朋友於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時,記得於繳費期限內繳交停車費,倘離去時未見繳費通知單,可於上班時段電洽停管處服務臺(02-27269600)或至停管處網站(https://parkingfee.pma.gov.taipei/)查詢繳費明細,以避免停車費繳費逾期。

  • 113年春節連續假期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收費一覽表.pdf